白城市洮北区: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吉文

   

   近年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坚持自治强基、法治护航、德治润心,充分发挥法治对乡村振兴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乡村建设。

    打造法治文化阵地,营造法治乡村建设氛围。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送法进乡村”,对农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运用“报、网、微、屏”等媒体平台,依托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LED显示屏等,搭建起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普法平台,让农村群众在田间地头就能学到法律知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法治乡村建设质效。大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新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申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在乡村选用一批法律知识丰富和法治理念较强的村民担任“法律明白人”,热心普法公益事业,并建立培育人才库开展培训,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乡村振兴的“领跑员”。

    优化法律服务体系,强化法治乡村建设保障。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选派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辖区法律顾问。同时,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法律顾问微信群。截至目前,已为22个乡镇(街道)、203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真正体现了方便百姓、服务百姓的社会效果,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筑牢法治乡村建设基础。严格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要求,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苦练内功”,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工作能力;通过研究制定执法制度模板“增强外功”,优化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确保执法单位和基层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升了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当前:B2版(2022年12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