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积分可变现,基层治理有活力
李英锋

      

    “我义务维修社区公共设施、参加捐款等志愿活动和其他社区公益活动,累计信用积分达1065分,被评为AAA诚信个人。没想到,今年暖气费真的给我减免了300元。”12月4日,家住山东淄博市桓台县少海街道紫悦城社区的居民张波向媒体记者展示了诚信“变现”的成果。这是媒体日前报道的山东淄博打造“信用积分”村居服务模式、赋能基层治理的一个例子。

    近年来,“信用积分”模式在多地启动,在不少应用场景中,给守信民众、企业带来了便利和实惠,调动起民众、企业等主体向上向善的积极性,对事关文明、诚信、公益、法治等领域的行为起到了正向教育引导、反向倒逼督促的作用,激发了基层治理的活力。

    目前,在国家层面已有金融、旅游、交通、税收以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等方面的征信机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理念已逐渐深入人心。

    但顶层的征信机制,大都具有明显的行业色彩,调整范围有限;而像山东淄博打造的基层“信用积分”模式,往往是区域综合模式,调整的主体、行为和事项更多、更复杂。顶层征信机制更侧重于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所坚守的是社会诚信的底线;基层的“信用积分”模式,虽然也有一定的惩戒限制功能,但更侧重于对信用优秀者的激励,从信贷、交通、供暖、供水、积分超市消费、荣誉表彰等环节,给信用优秀者提供多种方便和优惠,所推崇的是社会诚信的较高境界。因此,基层“信用积分”模式,是对顶层征信机制的有益补充。

    守了规矩,办了好事,马上就能得到信用加分,积分达到一定标准,就能实现诚信“变现”;坏了规矩,办了“赖”事,马上就丢掉信用分数,减分过多还可能受到相应惩戒,承担社会评价降低的不利后果。基层“信用积分”模式所调整的,大多是民众、企业等主体在生活、工作、经营中经常遇到的细节事项,具有很强的指向性,且相关主体不难获得加分,不难获得诚信“变现”。这种模式可以对民众、企业等主体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能够调动、激发他们的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公益意识,从而起到减少社会负面行为、激励社会正面行为的治理效果。

    当然,信用不是一个筐,不能啥都往里装。各地在推行“信用积分”模式过程中,还是应该在法律法规和国家征信建设的总体政策、制度框架中找准依据,把握好信用建设探索的主体、事项和行为的边界,避免滥用信用管理措施,确保信用建设探索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导向的正确性,确保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顶层征信机制中有权利救济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基层在打造“信用积分”模式过程中,也应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给相关主体提供更多消除信用污点、取得信用加分的机会。

 

当前:B4版(2022年12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