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台实施意见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本报讯(廖政)近日,辽宁省财政厅制发《关于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构建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为加快美丽辽宁建设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据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充分发挥财政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的同时,力争到2025年,初步建立该政策体系框架,并不断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有效提高资金统筹协调能力,使资金投入结构明显优化,以促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实施意见》明确,将辽宁省“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财政支持方向,通过分类施策,确保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措施覆盖全面、精准有效。重点支持六大领域,包括:通过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开展新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等工作,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通过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绿色化改造,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更新工程等,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绿满辽宁工程建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支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支持资源节约利用。

 

当前:2版(2023年01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