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举行
50人获评“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

 

    本报讯(陕文)1月16日晚,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在陕西广电大剧院举行。陕西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蒿慧杰出席并讲话。

    经过逐级推荐、媒体公示、专家评审、部门审核等严格规范的评选程序,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省委文明委决定,授予曹金生等50名同志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席琳等48名同志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其中,在50名道德模范中,“助人为乐模范”9名,“见义勇为模范”6名,“诚实守信模范”6名,“敬业奉献模范”20名,“孝老爱亲模范”9名。他们来自全省各地各条战线,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我们诠释了新时代奋斗者的价值追求,书写了奋斗的最美篇章。

    蒿慧杰表示,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厚德陕西”建设,鲜明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涌现出一大批可亲可敬可学的道德楷模。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是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用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来凝聚力量、鼓舞士气。

当前:A1版(2023年01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