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正当时 检察官守护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编者按:
    人勤春来早,春耕正当时。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能动履职,扛起耕地保护职责,为守住耕地红线贡献力量。


◆ 江苏徐州  推动非法占地行为渐进式整改
卢志坚 王震 叶林秀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某镇的麦田里,大片的麦苗充满生机。徐州市人大代表李雷向专程回访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的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徐州铁检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感叹:“看这长势,今年肯定是个丰收年啊!”
    然而,半年前,这片耕地上还布满了大片乱搭乱建的禽类养殖棚。经过徐州铁检院和当地政府的共同努力,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得到有效整治。截至目前,当地被非法占用的约180亩耕地已清理出近14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近130亩,近80亩耕地得到复垦。
    2022年3月,徐州铁检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办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在讯问涉案人员秦某时,秦某交代,其所在的铜山区某镇在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上搭建禽类养殖棚的现象很普遍,且都没办审批手续。
    该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根据这个线索,认为当地非法占用耕地搭建禽类养殖棚的现象确实较为普遍,可能存在政府部门履职不到位、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情况,遂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到线索后,立即开展深入调查。检察官赴当地多家养殖户走访调查,并向主管部门调取了该区养殖棚占地情况,查明该镇20个行政村有近200户禽类养殖棚非法占用耕地约180亩的事实。
    如何既能守住耕地红线,又能兼顾养殖户利益?徐州铁检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22年6月召开了整治非法占用农用地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经过深入研讨和交流意见,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棚得拆,村民的生计也得考虑,整改工作要结合实际、循序渐进。同年6月28日,徐州铁检院向铜山区某镇政府、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镇会同土地主管部门制定合理整治方案,分批次分阶段推进整治,做好养殖户安置保障的同时,引导村民逐步、有序拆除养殖棚,确保耕地保护政策落到实处。
    2022年11月,检察官第三次来到该镇政府督促落实检察建议情况。镇政府书面回复了徐州铁检院。今年1月16日,为监督检察建议回复的真实性、准确性,检察官随机选择了该镇某村,对其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邀请徐州市人大代表参加。经现场“回头看”发现,该村6户养殖棚已全部拆除复耕,还有两处养殖棚已空棚等待复耕,整治效果真实明显。


◆ 河南栾川 跟进监督力促受损耕地复垦
刘立新  吴占京


    “年前,有家公司专门来考察了这块地,对种植条件非常满意,已和村里签了意向协议,准备租下来种植果树。”1月29日,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在该县合峪镇柳坪村对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跟踪回访时,村干部指着一片平整的土地向检察官介绍。想到这块曾经被毁的土地即将焕发新的生机,在场的人都很欣慰。
    2017年6月12日,栾川县某养殖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张某与柳坪村村委会签订租赁协议,租用该村马蓬沟集体土地30亩用于肉驴养殖项目,后在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确定该块土地用途为设施农用地。
    土地租赁下来后,养驴场项目却搁浅了。2020年12月,为了尽快“回钱”,张某便找来朱某合作,在马蓬沟毁田挖坑、建厂制砂,截至2021年4月被有关部门取缔,二人共造成22亩土地被毁坏。
    2021年6月,自然资源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案件通报给栾川县检察院。栾川县检察院非常重视,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检察官先后三次与公安机关、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掌握了第一手的情况。同年9月3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栾川县检察院决定以张某、朱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决定由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办案。
    2021年11月,栾川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在判处张某、朱某刑罚的同时,责令二人将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原状。
    2021年12月21日,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并责令二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涉案22亩土地的生态修复事项。
    在各方的共同监督下,2022年12月底,涉案土地平整和填土工作如期完成。如今,土壤增肥工作正在展开,被毁农田呈现一片绿意。


 

 ◆ 浙江龙港 打响耕地耕作层保卫战
 陈良孟 潘锦涛


    新年伊始,浙江省重点工程——瑞苍高速龙港段施工现场,几台吊机、挖机正来回作业,不断剥离出来的耕作层堆积成一堆堆小山丘,被装运到工程车上运走……“以前对这些表土不重视,只作废土遗弃。现在它们可是‘宝贝’,城市绿化、土地复垦还真少不了它!”近日,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涉耕地公益诉讼案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时,该项目四标段现场工作人员看着眼前的忙碌景象,不禁感慨道。
    耕作层土壤作为耕地资源的精髓,是不可再生的农业生产要素。根据规定,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耕作层应当予以剥离,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2022年8月,龙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该市龙金东区的6个地块250余亩土地系建设占用耕地,但上述地块均未实施耕地耕作层剥离。
    针对上述情况,检察官来到相关部门调阅土地卷宗,询问工作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并实地走访了施工方。通过调查查明上述情形绝非个案,由于相关部门的履职不到位,导致该市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未对耕作层进行剥离或剥离操作不规范和被剥离的耕作层裸露堆放、未进行集中管护等问题。
    2022年9月,龙港市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组织对上述6个地块实施耕作层剥离、存储和利用,并出台工作机制以规范建设占用耕地项目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印发专项工作方案,迅速启动对六个地块的耕作层剥离工作。同时,开展全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相关政策宣传,强化常态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待建、在建的施工单位落实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
    2023年1月初,龙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回头看”时发现,6个地块的耕作层已完成剥离,剥离后的约10万立方米耕作层被纳入管护范围,下一步将用于新开垦耕地、城市绿化等。

当前:A4版(2023年02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