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兴海路街道:发挥“头雁”效应 夯实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建设
李志锋

 

    连日来,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举行了多场丰富多彩,深受欢迎的市民文化节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在中华巷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应邀前来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城西检察院检察官于天冶声情并茂,为前来参加活动的社区学生及家长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知识。
    “请问于检察官,遇到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会不会伤害孩子们的感情?”有老人问。“对于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相关规定,通过协调解决不了的,就必须走法律程序。”对于老人的提问,于天冶认真解答。
    近年来,兴海路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将普法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为各项活动之首,通过与本级司法、综治及普法小分队相结合等办法,常态化开展“一小一老”法律援助及关怀活动。“通过进企业、进学校、进寺院、进工地、进小区、进楼院、进家庭,我们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主题法律法规宣传30多场次,帮助20多位老人守住了钱袋子,为10多位农民工讨要回了辛苦钱。”街道司法所所长丁生斌介绍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功能发挥情况时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兴海路街道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觉承担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任,充分发挥“六支队伍”的作用,扎实开展“我们的节日”市民文化活动。
    近年来,兴海路街道党工委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加强党建引领,科学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发挥“六支队伍”作用,扎实开展市民文化活动,大力厚植红色基因,巩固民族团结创建成果,有效提升了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当前:B4版(2023年02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