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湄潭县:红白理事会推动乡村治理上台阶
贵文

    2021年以来,贵州省湄潭县以红白理事会全覆盖为抓手,实施“车不过十、礼不过百”(婚庆车、送葬车不超十辆,随礼不超百元),将约束农村婚丧事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写入红白理事会章程,大力加强文明乡风建设。结合换届后修订村规民约,将红白理事会章程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共识,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同时,湄潭县持续开设“滥办酒席曝光台”,农村滥办酒席、低俗婚闹等现象明显减少。
    强化领导 理顺机制
    强化组织保障。制定《县级红白理事会建设方案(试行)》,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政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湄潭县红白理事会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镇(街道)比照县级设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红白理事会建设统筹和调度。领导小组内设综合管控专班,由县文明办、县市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组成。
    坚持群众主导地位。湄潭县共建成15个镇级、137个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由1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秘书长和“6+N”(宣传员、采集员、劝导员、督促员、服务员、处置员+其他)名理事成员组成。红白理事会成员具体履行宣传员、采集员、劝导员、督促员、服务员、处置员“六员”职责,负责红白事管理工作。
    创新服务模式。湄潭县充分结合群众需求,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寨子)为基础,组建移风易俗(红白喜事)志愿服务队1112个,构建“村‘两委’+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志愿服务队+农户”自治管理模式,形成上下联动的管理服务体系。
    设立规范 有章可循
    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红白理事会成员深入村民代表、退休干部、寨老、困难户等群众家中广泛征求意见,梳理形成《红白理事会章程》草案,由村(社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推行。
    实行全流程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健全符合实情的宴席申报监管、联动处置制度等,实行“一事一户一档”制,按照“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公开”流程管理,保障红白事务有序推进。成立红白理事会工作领导小组,以属地派出所、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所属行业工作职责,配合村(社区)劝导、制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低俗婚闹等现象,确保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工作顺利推进。
    完善村规民约。组织群众参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探索将文明创建、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涉及公共事务的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弘扬科学精神和时代新风,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安宁,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引领基层文明新风。目前全县所有村居的村规民约均已修订完善,基本形成良好的村民自治工作格局。
    树立典范 强化引领
    议定村级红黑榜。张榜公布先进典型事迹和陈规陋习现象,并对“红”“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将不遵守规定的纳入村居级“黑名单”;将作出表率的纳入“红名单”通报表扬。注重情和义、情和理的交融,强化文化感染和熏陶,找准情感的“触发点”、思想的“共鸣点”、工作的“融入点”,让移风易俗不“俗”。
    推行举报曝光机制。发挥县级融媒体中心信息量丰富、信息集成、传播快捷、覆盖面广的优势,持续推行“滥办酒席举报热线+曝光台”机制,有效遏制滥办酒席现象发生。同时,对接到的举报信息立即反馈给各镇(街)核实,并及时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派出所等相关成员单位予以制止,处理情况在“微美湄潭”微信公众平台曝光,公众予以监督。号召党员、干部、教师、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签订“六不六示范”承诺书,发挥带头作用。
    开展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道德模范”“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形成“勤劳致富、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提高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当前:B1版(2023年02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