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垃圾分类试行“以奖代补”

 

    本报讯(段锐)为深入贯彻落实《鄂州市委办公室鄂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去年以来,湖北省鄂州市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有效途径,试行“以奖代补”共同缔造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幸福美好家园建设。
    前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深入城乡社区(村)开展垃圾分类调研,倾听群众意见,并研究制定了鄂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活动“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计划与示范社区、村创建标准和验收标准,全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试行创建以来,统筹资金105万元,结合全市35个社区(村),聚焦垃圾分类投放、收运、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等,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在巩固提高梁子湖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以奖代补”共同缔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迅速完成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规划安排。
    截至目前,全市已升级改造138个垃圾分类收集点(站),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10万余个,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962处、智能回收亭13处,建设农村易腐垃圾处理场12处、厨余垃圾生化处理设施7处、“厨余帮”简易生态堆肥点623处。同时,通过完善城市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全市生活垃圾全部进入华新处理场协同处理,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全覆盖链条管理体系,垃圾密闭运输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

当前:A2版(2023年02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