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创新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效能
构筑青少年权益保护“同心圆”
李鸿

 

    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发挥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以越秀区成功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契机,依托教育、医疗、文化、大数据等资源禀赋,积极打造符合越秀实际、具有越秀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为全区18万青少年提供高质量服务。

    构建常态工作机制,护航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

    越秀区坚持系统谋划,着力构建全覆盖未成年人保护格局,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未成年人权益督查专员,建成1个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8个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22个社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点,实现区、街、社区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和服务队伍全面覆盖。

    坚持治理创新,着力构建全过程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形成具有越秀特色的“123456”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一套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区“十四五”规划、相关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两类先发优势,整合辖内超过200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14家三甲医院及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资源,努力将教育卫生和公共服务资源转化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服务优势;三级平台队伍,区、街、社区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和服务队伍协同联动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四项创新服务,发布越秀未成年人保护标志,依托“越秀人家”“越秀先锋”信息化平台开发未成年人保护专区,开展困境儿童“新春圆梦”微心愿活动等;五个责任制度,制定摸底排查、强制报告、强制查询、个案会商、信息通报五项责任制度,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全员化、常态化、系统化;“六位一体”保护,聚焦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合力共筑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同心圆。

    坚持共建共治,着力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培育孵化未成年人服务类社会组织29家,广泛发动爱心企业、社工机构和志愿团体,成立越秀区“护苗联盟”,开展“晨曦助学”“阳光书桌”等未成年人保护品牌项目。在全市率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工力量,为全区青少年受帮扶群体提供临时监护、心理疏导、个案帮扶等服务。

    打造特色品牌项目,形成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合力

    该区成立全省首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普及站,探索“检校融合、文明共建”模式,专门开发服务于青少年的“法德童行”系列法治教育综合实践课堂,惠及青少年35万人次,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之“法治进校园”样本。

    成立越秀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调解人才孵化培训基地。成立全市妇联系统第一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英艳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将“智慧律师、公证、调解、社区矫正”等信息化技术融入日常工作,提供高效、专业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站式”服务,创新打造越秀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模式的有益探索。

    依托“越秀人家”和“越秀先锋”政府数字化平台首设“未成年人保护专区”。通过专区,将未成年人资讯宣传、强制报告、走访巡查、文案归档和微心愿对接实现“一网统管”,市民群众可轻松了解未成年人相关资讯、及时反映相关问题,爱心人士可便捷助力困境儿童,提供物资帮扶或关爱服务。

    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特色项目。全市遴选出“老友记之家”残障青少年关爱服务项目以及守护儿童心灵健康项目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优胜项目,采用“社工+专才志愿团队+社区党组织”的社区资源配置结构实行“1+1+1>3”的社区助残强化体系,聚焦越秀区未成年人及单亲家庭的心理健康需求,多维度介入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和辅导志愿服务。

    融合多方力量,共建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平台

    越秀区发挥资源集聚优势,组织全区33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革命遗址与79所区属中小学校结对共建,组建“新时代越秀少年红色史迹讲解队”,联合农讲所为超过10万名一年级新生举办入学开笔礼,联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共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

    发挥公共服务优势。立足省、市行政中心的区位特点,以优质公共服务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联动省、市、区三级公共服务资源,在全国率先实现少年儿童图书馆5G网络全覆盖,联合广州市图书馆开展“法德童行”法治教育读本阅读活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越秀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妇女儿童发展越秀活动中心,搭建青少年合作交流和对外展示平台。

    实施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人专地“一站式”办理。联合社工机构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落实“应援尽援”,对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登记、民事案件进行监护指导,切实为未成年人保护筑起坚实的“防火墙”。

    接下来,广州市越秀区新时代实践中心将不断适应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创建活动,凝聚起更多关心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社会力量,共同守护好祖国的明天。

当前:B1版(2023年03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