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淼)3月23日,2023年云南省文明办主任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省文明委全会和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今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守正创新中深化拓展,在务求实效中深入推进,在为民惠民中深耕厚植,在服务中心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会议强调,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这个根本遵循,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中心任务,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个价值取向,准确把握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这个有效抓手。
会议要求,要立足精神文明创建“大年”,全力抓好十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严格对标、好中选优,全力做好新一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评选推荐;二是把准需求、整合资源,全面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三是注重民生、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四是突出重点、激发动能,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五是彰显特色、分类指导,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六是面向基层、扩大影响,深入推进文明家庭创建;七是强基固本、立德树人,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八是崇德向善、典型引领,精心选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九是健全体系、做实项目,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十是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持续开展文明风尚行动。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各州市设分会场,昆明市、楚雄州、红河州、普洱市和丽江市文明办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