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丰县:“四微”模式护航青少年成长
王钰琪 李伟世 宋怡欣

 

    近年来,江西省永丰县通过建强“微平台”、创优“微机制”、实施“微普法”、细化“微举措”,筑牢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六道保护防线”,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建强“微平台”,构建护“未”联动体系。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7个部门为成员的县护“未”中心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以少年法庭为依托,下设普法宣传、关爱帮扶、案件办理、感化挽救四个专班,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多方合作,积极构建分工明确、体系严密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机制。永丰县护“未”中心入选江西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十大微创新司法举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入选全省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创优“微机制”,探索案件办理新模式。充分发挥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作用,加强人民法院、公安、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互动协作,建立无缝对接的多元解纷网络,诉前化解涉未成年人案件,实现维权高效化、便民化、人性化,今年以来诉前化解涉未成年人纠纷34件。对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遵循“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原则,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将救助工作贯穿涉未成年人案件始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在立案环节依法为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审判、执行环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进行认真审查。护“未”中心成立以来,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88次。

    实施“微普法”,构筑健康成长保护墙。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前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学习,通过讲授法律知识、现场互动、案例讲解、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形式开展“沉浸式”普法。组建成员单位“ 一把手”普法团队,赴88个学校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确保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尽责。目前已经开展了30堂法治课进校园,为辖区9000余名师生上了法治课。深入挖掘本地红色法治元素,定期组织学生前往革命旧居旧址参观学习,开展讲红色故事比赛活动,将“红色文化”和“法治教育”相融合,以红色教育培根铸魂、启智润心。

    细化“微举措”,点亮迷途知返指向灯。坚持宽严相济,实行“少捕慎诉”,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护“未”中心成立以来,对未成年人做出不起诉决定36件40人,附条件不起诉20件25人。贯彻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试行司法处置前羁押和非羁押考察和心理评估,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减少社会对抗因素。做好轻罪封存,依法封存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目前已封存未成年被告人档案13个。注重回访帮教,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定期回访,采用亲情感化、温情说理、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其遵纪守法、悔过自新。

 

当前:B3版(2023年04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