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天柱县:掀起和美城乡四大行动热潮
陈光昌

 

    贵州省天柱县开展和美城乡四大行动以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尽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城乡的磅礴力量、人们向美而行的万千气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柱县文明新风倡导行动工作专班,制定了《天柱县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天柱县倡导移风易俗“二十个一”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把文明新风倡导行动纳入对各乡镇(街道)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和党建成效考核思想政治工作重要内容。同时,建立了移风易俗问题研判报告机制和婚事、丧事、宴席报备制度。

    制定倡导标准。制定印发了《天柱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天柱县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陈规陋习治理、酒席操办规模、人情礼金数额的倡导标准。在红喜彩礼方面,倡导不超过3万元,提倡定亲不搞仪式、不收见面礼,反对索要“高价”彩礼;婚宴方面,倡导婚宴酒席尽量不超过20桌,每桌不超过12道菜,农村每桌成本控制在200元以内,县城每桌成本控制在300元以内;贺喜礼金方面,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贺喜礼金不超过300元,同事、同学、好友、战友等贺喜礼金不超过200元,村(居)民贺喜礼金不超过100元。在白事操办方面,提倡办理丧事不超过3天。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宣传平台,广泛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柱县市民文明手册》,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组织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截至目前,全县共召开移风易俗专题会130余场、民主协商议事会300余场,对广大干部群众作宣传、打招呼,对有大操大办苗头的群众开展说服教育。大力宣传渡马镇共和村、蓝田镇东风村等10余个乡风文明先进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奠定文明新风倡导行动良好的群众基础。

    强化村民自治。指导各村将倡导文明新风纳入村规民约,以村规民约约束、监督村民不文明行为;指导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520余个,对村寨群众大小事务进行自治管理;开设文明积分超市试点10余个,以文明积分兑换生活用品,推进文明新风养成。

当前:B1版(2023年05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