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须深究
胡泊

 

    5月11日,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的公告》,5月15日—5月26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新官不理旧账”方面的问题线索。

    早在2016年,中办、国办就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其中,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

    “官员失信”多是旧账,或许在某些干部眼里,“新官不理旧账”,前任留下的包袱不该自己去处理,干好自己任期内的工作就好。但是,失信干部与新上任干部却忽视了重要的一点,干部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不能让个别干部的失信行为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古人言,“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官员失信”是一项严重的诚信问题,干部带头失信,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不存,建设社会诚信之风更是无从谈起。容忍“官员失信”,不仅损害政府形象与公信力,更是打击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孔子《论语·为政》:“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由此及彼,一个失信于群众的干部会有很好的人品和德行吗?本应是诚实守信的践行者,竟然为了赖旧账连基本的诚信都没有了,这样的干部,将群众利益置之不理,很难说其不会做出违纪违规之事。

    因此,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仅仅是一个开端,接下来,可以设立失信干部“黑名单”制度,把有失信行为的干部悉数列入名单,在社会上公布;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对有失信不良记录的人,要视情况对其竞争资格予以限制或永久取消其担任公职的机会。唯有如此,“新官不理旧账”才会得到有效遏制。

 

当前:B3版(2023年05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