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通化市养犬管理条例》见实效

 

    本报讯(吉文)自2022年6月1日《通化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吉林省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条例规定,通过“宣传先入、执法跟进”的工作措施,重点围绕犬只免疫和登记、犬只饲养和经营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等内容,逐项推进和落实,使文明养犬管理工作步入常态化、长效化。市区广大养犬居民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文明养犬行为蔚然成风。

    今年4月初开始,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针对小区内遛狗不拴绳、犬只随地便溺等问题开展文明养犬进小区专项宣传活动。在做好文明养犬日常巡查管理的基础上,先后深入群众反映较多的居民小区以及人员较密集的滨江公园和“狗市”开展文明养犬宣传。

    活动中,工作人员对市民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重点向市民讲解了《条例》中关于遛狗不拴绳、犬只随地便溺、饲养禁养犬等不文明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同时对携犬只到达现场并自愿签署个人文明养犬倡议书的爱犬人士发放宣传礼品,积极营造文明养犬的社会风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小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在小区宣传栏张贴文明养犬宣传标语,规范市民养犬行为。

当前:A2版(2023年05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