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更强监管消除直播间的酒味
罗志华

 

    在现实生活中,若有人打赌饮酒致一方过量死亡,和他打赌的人、喝酒所在的餐馆酒店等,都难脱干系。但直播间是个虚拟空间,且每天有海量直播,很难做到全部监管到位,平台能做的就是事后监督以及接到举报后处理,很难像现实生活当中追究餐馆酒店和同饮者的责任那样,追究平台和打赌者、围观者的责任。

    因此,对于这类事件,首先应从法律层面加以反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饮酒过量致死的共同饮酒者也有法律责任,但只有四种情况可能承担责任,一是强迫性劝酒,二是明知对方不能饮酒还劝其饮酒,三是未将酒醉者护送回家,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这些规定适用于现实生活,难以适用于网络直播间过度饮酒行为,对于网红直播PK喝酒这类新行为,有必要出台针对性更强的约束条款。

    从公序良俗层面来看,这类行为也有必要严加禁止。打赌比酒量是一大陋习,现实生活中的这一陋习对社会风气的影响本就很坏,当赌酒陋习随着网络直播向外传播时,其不良影响就会被显著放大。出于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需要,也应强化对网红直播PK喝酒行为的监管。对于直播喝酒当事人和网络平台,执法监督也要加大惩戒力度。

    网络直播间既不是法外之地,又不是公序良俗的豁免场所,主播要更加懂得自爱,监管应进一步明确规则、更新手段,消除直播间浓烈的酒味,避免“三千哥”的悲剧再次上演。

 

当前:A3版(2023年05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