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引领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
贵州印发专项实施方案

 

    本报讯(金秋时)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推进贵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中规划的作用,旨在更好地科学布局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保护好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

    《方案》指出,贵州省将重点开展优化村庄分类布局、分类推进规划编制、塑造村庄特色风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五个方面工作,进一步提高乡村规划管理水平,更好地指导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

    优化村庄分类布局。将按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基本城镇化城市化类、基本无人居住即将荒废类、待定类等7种类型,优化贵州省的村庄分类布局。

    分类推进规划编制。运用好原有规划成果,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完成规划成果矢量化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后,可不再另行编制;进行局部调整即可符合要求的,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另行报批。对于有条件、有需求纳入2023年编制计划的村庄,按计划推进规划编制。对于不具备条件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制定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通则,并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形成“一图一表一说明”管控图则,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塑造村庄特色风貌。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特色的农村村民住宅通用图集,科学推进宜居农房建设。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按照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良好、民族文化多彩的要求,建设打造一批生态型、产业型、传统村落型、民族文化型、乡村旅游型的特色小寨,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寨延伸,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由市、县统筹,为每个乡镇配备1名规划师,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兼任规划联络员和监督员。进一步健全完善“1+1”驻村规划师、乡村营造师、产业指导员工作机制。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各地应及时将规划数据库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已批准的村庄规划,由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数据库进行审核把关,纳入同级“一张图”,并向省级“一张图”汇交。继续强化对“贵州省村庄规划便民服务系统·黔村规APP”的业务培训及推广使用,完善系统功能模块,切实提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质效。指导各地本年内在乡镇层面建立乡村规划委员会制度,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的有效管理。

当前:A1版(2023年06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