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温度也有力度的柔性执法引发广泛好评
良法善治 春风化雨

 

    近日,一条城管小姐姐对摆摊大叔隔空喊话的视频火了。当天,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章烁乐在视频巡查中,发现了摆摊大叔的违法行为,她温柔喊话:“正在卖菜的大叔,这里是城管指挥中心。温馨提示您一下,一会儿就要打雷下雨啦,小心成为落汤鸡,而且路边摆摊是不可以的,您快把东西收起来吧。市场就在附近,下次不要再摆出来了哦。”摆摊大叔听见喊话,一脸不好意思,立马笑着改正。

    广大网友被这条视频感动,说隔着屏幕都感受到执法的温度。短短几句话,既有温暖的提醒,也有态度分明的劝阻,让执法更柔性、更有温度。如此执法,也难怪听到喊话的大叔面带羞愧,马上改正。

    其实,类似的人性化执法事例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相关视频一经发布,往往会在网络上引发一片好评。热议的背后,正是群众对更为人性化执法行为的新期待、新要求。

    文明又有作为

    柔性执法让人心服口服

    临安城管小姐姐喊话卖菜大叔,喇叭在哪里?你可能猜不到——在路灯杆上。摄像头还会转。据了解,视频喊话的形式是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0年3月开始推行的一种柔性执法方式,效果显著。

    监控巡查加喊话提醒是临安区城管局的一种管理模式,主要是运用于景杉路自产自销点的管理。因为以前靠传统的人力巡查,往往执法队员前脚刚走,流动商贩、出店经营等在后面就反复了,人行道违停等现象也是屡禁不绝。现在,执法人员只要隔着屏幕就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出店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一般城管会先通过喊话的形式进行教育劝导,并且警告。如果遇到一些不配合劝导,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城管的执法队员也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行线上线下的联动执法。

    而在江苏无锡,近日,梁溪城管北大街中队队员巡查时发现,梁溪区五河四小区门口有一辆三轮车卖西瓜,卖瓜者是一位双手残疾的小哥。得知小哥还要供养两个小孩读书,生活十分艰辛,城管队员并没有立即暂扣他的三轮车,而是站在一旁默默陪着他继续卖瓜……

    附近的路人见到了,也纷纷过来帮忙,有的帮忙称重,有的帮忙拎,市民都不还价,对于买得多的市民,小哥还给打个折,以尽快把瓜卖完。

    当西瓜基本卖完后,城管队员才告知小哥,此处是消防通道,他的行为也属于占道经营,此次以宣传教育为主,以后可以去指定地点做生意,不要在此占道经营。小哥深受感动,表示会遵守相关规定,不再占道经营。

    类似人性化执法事例在各地很多,普遍都实现了路径和结果的双赢。执法过程讲究将心比心,民众自然心服口服。文明又有作为,彰显的恰恰是高超的执法水平。

    “首违免罚”“轻违免罚”

    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外地人对雅安的路况不熟悉,很容易就违法了。‘首违免处’这个举措特别人性化。”赵先生在四川康定工作,端午假期,他来到雅安出差,享受到了“就餐停”车位的便利,同时得知雅安公安交警推出的“首违免处”等便民服务举措,他不禁竖起大拇指点赞。

    原来,雅安市公安交警部门为了给外地游客提供良好的出行体验,助力雅安提振旅游经济,同时考虑到所涉及的交通违法安全隐患较小、对出行秩序影响不大,适当照顾合理合法,推出了“首违免处、轻违免罚、先告知后处罚”三项举措。

    晚上8点后不贴单;车主回到现场不贴单;餐饮娱乐聚集区不贴单;非严管路段不直接贴单(先提醒劝离,超过10分钟仍未驶离的再依次实施处罚),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问题,内江公安交警部门于今年4月开始“四不贴单”人性化执法措施。

    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人性化执法影响下,今年以来,内江违法停车罚款同比下降56%,80%的违法停车经提醒后自觉驶离。“首违免罚”方面,对不按规定停车等15类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违警告”,对未造成影响通行和安全后果的11类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仅5月份内江就有9000余起交通违法免予处罚。

    刚柔并济,整治车辆违停。近期,贵州省麻江县采取柔性执法、教育宣传、督促整改、不予处罚等多项措施,给人纠错机会的执法模式,让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城镇精致管理。治理机动车违停时,向车主发送提醒短信或在车上张贴温馨提示单进行劝离并告知此次不予处罚,对超时未听劝告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近日,江西南昌市公安局发布了第二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加上去年5月发布的第一批18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至此,南昌市23项公安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事项实现“首违不罚”。

    推进人性化执法

    良法善治比罚款更得人心

    近日,河南洛阳“西工法院”发布消息称,三轮车卖菜摊主姜某,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批发一批姜、菠菜、青椒进行售卖。该批菜品经行政机关抽检为农残超标蔬菜,销售额198.4元,获利21.05元。行政机关对其蔬菜摊作出罚款55000元同时加罚5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向西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西工法院审查后认为,姜某蔬菜摊销售的经检验不合格的姜、菠菜、青椒,系从洛阳某大型批发市场进货,其有理由相信所进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姜某蔬菜摊购进销售的姜、菠菜、青椒,总销售收入仅为198.4元。本案行政机关没有考虑到姜某蔬菜摊系初次违法,无主观故意,其也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对姜某蔬菜摊而言处罚过重,有违过罚相当原则,处罚明显不当。

    过程中,西工法院借助西工区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中心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随后,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本案生效后,西工法院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就相关行政机关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公正文明人性化执法等方面提出建议。

    对此,有网友为法院点赞,称赞法院“认真对待案件”。

    7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简化许可的规定。

    早在去年夏天,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的话题曾登上微博热搜。不止拍黄瓜,连凉皮也跟着罚上了热搜。近日,据天眼查显示,上海米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金桥分公司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具体违法事由为,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于店内加工切配黄瓜丝作为凉皮配菜,经营含有配菜黄瓜丝的凉皮。

    企查查APP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1000家餐饮店因经营许可证中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却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被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

    为此,网友也是吵翻了天,支持者认为罚款有理有据,生熟食品应该做好区分;反对者则认为处罚过于严苛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6月,有人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留言,说其开了一家餐饮店,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经营范围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但是在销售“拍黄瓜”凉菜 ,问这种行为会被予以何种处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回应称,从安全性角度,仅加工制作植物类冷食类食品无需专间,可以在洁净的专用操作区内进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此番《办法》出台,是手把手地对具体执法细节作出指引,通过类案纠正的方式展现出非常明确的执法态度。而对于具体的监管细节,“保证食品安全”与“适当简化”的表述,则给监管执法提出了宽松、柔性的尺度参考。这么做既贴近了民生诉求,又兼顾了食品安全与经营秩序,可谓良法善治,这比让人诟病的罚款更得人心。

    (综合中工网 潮新闻《成都商报》等)

 

向粗放、僵硬、机械的执法手段说“不”

陈志涛

 

    柔性执法看似柔和,却能起到四两拨千斤之效。执法过程中,找准尺度与温度的平衡点,往往可以取得更好的治理、教育成效,更好维护法律权威。对于轻微的失范行为,采取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不仅是对失范者的及时提醒、循循善诱,也是对群众的一种善意的宣传教育,可以实现文明执法与文明管理的双赢,让法治观念更加广泛地深入人心。

    然而,以柔性方式彰显法治刚性,对执法者的作风、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做到柔性执法,关键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心系群众、将心比心,向粗放、僵硬、机械的执法手段说“不”,多站在群众的角度分析、解决问题。同时,面对执法过程中的各类矛盾问题,要在全面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加精准地把握执法的尺度,因类施策、对症下药,做到宽严相济、情理法相统一。

    我们也要认识到,柔性执法不等同于宽松执法。尽管柔性执法给予了执法者更大的自由空间,给予了失范者一定的容错空间,但其仍然是建立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之上的。既要以制度的约束,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防止柔性执法走样、变形,也要加大“回头看”的力度,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作用。

 

当前:A4版(2023年07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