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海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本报讯(海文)近日,海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海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第九届海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表彰设置“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共表彰50名。将通过群众推荐、遴选审核、社会公示等步骤评选产生。

    五类道德模范均设置了详细的评选标准,“助人为乐模范”要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模范”要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诚实守信模范”要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敬业奉献模范”要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孝老爱亲模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通知明确,凡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海南省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为海南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截至2023年8月31日。各市县及有关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在本地区本系统层层推荐的基础上,严格标准,优中选优,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当前:A1版(2023年08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