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纪实
今年以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目标要求,主动将创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实际,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检察特色,整合优势资源,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单位争创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谱写出一曲激扬、奋进的文明创建之歌。
近年来,该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连续三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连续五年荣获全国、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万璐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等称号。
强化党建引领,厚植文明之基
高位统筹谋划,夯实组织保障。该院坚持“三个一”,统筹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格局;坚持“一把尺”衡量,将文明创建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坚持“一体化”推进,对照文明创建测评体系,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领导高度重视、干警广泛参与、全院上下整体联动的创建工作格局。
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该院将“党建+”工作模式融入文明创建工作中,形成党建与文明创建双向提升的良好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新司法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班子成员带头学,使新理念入脑入心。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宁雅秋给全院干警宣讲全国两会精神,切实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赴红旗渠开展党性教育培训,加强干警对红色文化的了解和认识。
致力以文润检,传递文明之声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院组织干警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向广大群众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开展“文明家庭”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树立良好家风。以评选活动为载体,开展文明部室、文明干警创建活动。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该院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基调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检察长李永波以《正字当头、廉字入心,做明德守公的“检察人”》为题为全体干警上廉政党课,要求全体干警严守政治纪律。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每月严格按照规定及时组织填报。不定期开展检务督查,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实现干警无违法违纪、单位无安全事故、检察工作无涉检负面舆情“三无”目标,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该院常态化组织开展读书沙龙活动,通过分享工作经验、学习体会以及推荐学习读本等形式,加强检察干警之间、青年干部之间的沟通交流。
凝聚志愿合力,点亮文明之光
化身“志愿红”,添彩文明之路。“郾检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们奔走在街头、社区,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到黄河广场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引导群众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浓厚党建文化氛围。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绿色环保、低碳生活”意识。在沙河沿岸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全民关爱自然、保护环境意识。开展沙河堤清理垃圾志愿行动,组织干警们捡垃圾,引导广大群众保护河流资源。
结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该院落实驻村帮扶任务,在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多点发力。组织参加“法润乡村社区”主题宣传活动8次,开展防范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活动6次,加大送法下乡力度,培育乡风文明,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为寨子村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能动履职,蓄积文明之力
今年以来,该院坚持找准文明创建与检察工作协调发力点,强化能动履职,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服务郾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保持“严”的震慑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等依法落实“宽”的政策,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能动履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该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一方面加强协同联动,与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就郾城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展开讨论,组建“检帮企”微信群。开展“护航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院,提出建议,该院积极采纳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开展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结合省委“万人助万企”行动开展行政检察“依法护航市场主体发展”专项活动,开展“安商惠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托“食品节”对食品行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宣传。
深耕文明沃土,绽放文明之花。站在新的起点,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奋斗目标,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以强有力的创建举措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档升级,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聚合力、添动力、提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