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市:推进《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

 

    本报讯(王聪莹 曹平平)8月8日,湖北省随州市召开《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总结交流《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落实措施。

    《条例》是随州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年多以来,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道德素养、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社会治理能力日益提升,文明行为规范日渐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共识和日常习惯。

    会议提出,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培育文明行为,既要注重过程更要遵循规律,文明培育是一个由“他律”走向“众律”,最后达到“自律”的过程。学习宣传《条例》既要接天线更要接地气,要紧盯关键部门,抓住重点群体,聚焦社会公众,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全社会正确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立法精神,提升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城市依法治理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要提升执法效能,坚持柔性执法,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当前:B1版(2023年08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