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舌尖上的晚年”
——多地推进提升老年食堂服务标准

 

    “民以食为天”贯穿中国五千年,“吃”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处理好“吃”的问题,这不仅关乎于健康,也关乎生存与生活中最基本的幸福感。而关爱老年人,也不妨从“吃”入手。

    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特别是近年来“空巢独居老人”数量逐年激增,独居、孤寡、高龄、失能等特殊老年人的“吃饭难”问题越来越受到大众关注。如今,社区食堂、老年食堂在各地并不陌生。

    养老服务标准化是维护服务对象权益、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在老年人“吃”的问题上,各地正在逐渐设立标准。

    近日,人口大省山东发布《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山东省地方标准,对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的总体标准,以及场所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与管理、现场制餐、集中配送、集中就餐、餐后处置、安全与应急管理、监督与评价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要求》指出,要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和老年人结构、数量等,设置适当规模的社区老年人食堂。应突出公益属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服务模式:现场制餐模式和集中配送模式。另外,食堂应结合老年人在就餐区活动的适老化需求特点,尽量选在一层或者低层,配置无障碍设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

    无独有偶,浙江省温州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并将“老年食堂”建设列入2022年温州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今年4月,为进一步提升温州市老年食堂长效运营能力,温州市民政局联合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老年助餐机构的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出要求,如老年助餐机构要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提高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要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六公示”制度;根据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加强过程控制;每年开展1次第三方服务满意度抽查,老人满意度达90%以上等。同时,《意见》中提出要推广数字化运营方式,鼓励社会化运营并按照“阳光厨房”标准打造老年助餐机构。

    不仅质量上有要求,各地方还以数量为抓手,争取做到助餐服务全覆盖,确保老年人吃得安全、吃得满意。

    近年来,山东省以加强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为抓手,截至目前,山东省共建有老年食堂10095处,日服务老年人达35万人次。而上述温州市发布的《意见》中强调,温州市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底,新增老年食堂(含老年助餐服务点)500家以上,城市社区助餐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助餐服务覆盖面不低于70%。

    重庆市民政局则从7月以来开展“渝悦养老·幸福食光”社区老年食堂建设行动,预计在8月底前,全市各区县将结合现有基础,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至少建成1家老年食堂。据悉,重庆市还将在9月至12月,全面推开老年食堂建设,重点补齐农村、远郊地区助餐服务短板,不断扩大助餐服务受益面。重庆市民政局表示,今年内新建老年食堂500家。

    而吉林省民政厅在2023年通过政府提供用房,委托社会力量运营,鼓励社区与餐饮企业合作等方式,重点支持100个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工作,以满足社区居家老年人就餐需求。预计2025年底,全省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社区老年食堂,老年食堂在乡镇覆盖率达60%以上。

    (《慈善公益报》  袁钰涵)

 

当前:B2版(2023年08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