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起连心桥“蝶变”新家园
——云南开远市聚焦民需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 孔明军 王新荣

 

    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在老旧小区改造治理中,聚焦民情民意民需和群众主体地位,架起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让群众成为老旧小区改造治理的“设计师、决策师、监理师、宣讲师”,高效完成16个老旧小区、119.57万平方米棚户区的提升改造,惠及2.33万户、6万多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工作经验被国家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云南文明网先后宣传推广,获得2022年国务院大督查调研组充分肯定。

    让群众成为“设计师”,绘出群众顺心小区。改造前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急需、后改善”的思路,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入户遍访、发放问卷调查、召开群众会议1500余场次,全面了解改造片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诉求,通过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8万条,采用率达64%,最终明确了秉承“老城改造+补齐民生短板+传承历史文化+完善功能配套”的理念,把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文化、商业、社区医疗、社区养老等问题解决办法融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优化形成居民认可的改造方案。

    让群众成为“决策师”,改出群众舒心小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听取党员、居民代表和小区住户意见,在拆临拆违、公共区域规划、便民生活圈建设、配套设施安置、车辆停放选址等事项中做到群策群力,按照群众意愿拆临拆违,释放公共空间,打通“断头路”,打造墙体文化(工业文化和滇越铁路文化),新增绿化、休闲娱乐场所、健身器材、停车位、充电桩、垃圾分类收集亭等配套设施,把原属不同单位的居民楼整合为一个“新小区”,统一改造和管理。居民代表定期对房屋防水、水电线路、排污管道等隐性工程进行监督,并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施工方按照群众意愿,进行“一院一方案”改造、“一事一方案”整改,自主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真正享有决策权、监督权。

    让群众成为“监理师”,管出群众称心小区。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代表制定完善《小区居民文明公约》等管理制度,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小区治理等重大事项中建立健全“事前征询群众意见建议、事中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事后客观听取群众评价”的群众参与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真正将小区治理的钥匙交到群众的手中。秉持“物业服务+社区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的理念,探索实践“1+2”红色物业小区治理模式,提供规范化、精细化服务,并利用出租1779个停车位、经营688个充电桩等方式增加小区公共收入,激活老旧小区造血功能,解决了老旧小区治理的资金难题。目前,改造小区的业委会、物委会覆盖率达100%。

    让群众成为“宣讲师”,创出群众惬心小区。组织小区业主通过居委会、院坝会、居民大会等方式讲述亲力亲为参与小区改造和住宅旧貌换新颜的故事,讲好小区居住环境改善、房产实现增值后业主如何共同治理好小区、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故事。组织小区党员干部、志愿者进行理论宣讲、诚信宣传,开展倡导文明餐桌、文明交通等文明风尚行动;邀请文明家庭分享好家风,办好“我们的节日”“小手拉大手·文明全家有”等主题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定期对臭水沟、下水道、卫生死角进行清扫,把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真正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让讲文明、树新风在小区蔚然成风。

当前:3版(2023年08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