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 警惕“帮信”陷阱
◎ 张天培

 

    郭某某为贪图蝇头小利,出售闲置银行卡给他人使用,误以为出借银行卡并非自己操作,无风险又有报酬,殊不知此行为已埋下犯罪的“种子”;武某在明知“上家”是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情况下,依然帮助办理注册公司及对公账户业务,每成功注册一家公司就能获利……近期,公安机关破获了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新信息,2021年以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已跃居各类刑事案件第三位。

    法律意识淡薄是帮信罪案件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此类案件涉案人员以文化程度低、缺少专业技能、无正当职业的人群居多。他们往往社会阅历不够,对出租或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认识不清;或是收入低且不稳定,贪图蝇头小利,抱着侥幸心理。殊不知自己的帮信行为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更对自己的工作生活产生了不利影响。现实中,有的电信诈骗犯罪组织诱骗社会经验不足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帮助作案,对他们造成不可逆转的法律影响。

    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将其纳入刑法规制之中,这无疑是加固了法律武器的链条,释放出从严打击信息网络犯罪和帮信犯罪行为的决心。有关部门要保持严厉打击态势,惩处一个、震慑一批、警醒一片。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针对电信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开展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防范机制。

    有效减少“帮信”案件发生,要做好前端预防。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和典型案例宣传,重点介绍“帮信罪相关法条及构成要件”“帮信罪的危害”“如何防范帮信犯罪陷阱”等内容,深刻揭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

    防范帮信犯罪,大家要擦亮眼睛,不为蝇头小利所惑,远离包括帮信罪在内的任何犯罪。

当前:A4版(2023年09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