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临江市切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 临文

 

    近年来,吉林省临江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载体积极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建好机制体制,切实推进落实。制定下发创建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复查方案、动态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全市各级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单位以及行业主管(联系)部门的职责任务。按照全域文明创建要求,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6个街道、22个社区全覆盖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定期召开创建培训会,对测评体系逐一进行解答培训。在机关和窗口单位开展文明示范岗和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组织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争做文明的传播者,要求活动期间窗口行业服务人员着装整齐、微笑服务、礼貌接待,做到规范化服务,不断深化行业道德建设,提升行业职工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

    拓展创建载体,广泛开展活动。围绕创建标准,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深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开展“共创文明城·守法文明行”文明交通行动,常态化开展“周末志愿红”“微心愿认领”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机关单位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开展绿色单位、节约型单位、无烟单位等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员工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为重点,动员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创建实践活动。

    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创建督导。将全市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与文明创建任务挂钩,一体推进,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加强属地管理,实施负面清单,强化动态管理,结合文明创建和“文明在行动”活动“一月一清单”督查,对创建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对15个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开展复查工作,推进创建常态长效。

    下一步,临江市将创建文明城市与创建文明单位相互融合、一体实施,突出社会风尚、社会软环境、市民素质、城市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抓好重点突破,展示文明形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当前:B1版(2023年10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