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启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陕西省神木市农业农村局在省、市各级文明办关怀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主责主业紧密结合,不断探索创建思路,丰富创建载体,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本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7个下属事业单位共成功创建榆林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榆林市级文明单位1个、神木市级文明单位3个,2个正在申请创建神木市级文明单位。
健全机制体制,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局长王亚功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强六生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文明创建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每年制定印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及每个干部职工,保障创建工作的有序展开。修订完善了单位内部考勤制度等七项规章制度,狠抓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局属各科室、下属单位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奖惩机制,构建起安排、部署、落实、监督为一体的创建机制。
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强心铸魂。坚持健全制度,落实学习任务。完善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相关制度,使学习成为常态化管理范畴抓紧抓实,落实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周例会集中学习,不定期组织党史、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真正将理论学习落实到日常工作管理中。坚持丰富载体,持续强化学习,先后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专题宣讲,科学设置现场教学活动,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让学习频次由“一段时间集中突击”转为“常态化滴灌”,推动理论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坚持学以致用,注重成效转化。坚持把理论学习与中心工作联系起来,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明显增强。把基层一线作为“第一课堂”,让党员干部在开展业务中增见识、长才干、转作风。通过组织党员干部主动认领志愿服务岗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
丰富创建载体,坚持在文明实践活动中培育文明新风。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坚持每季度举办道德讲堂,先后邀请“中国好人”路生梅、“全国文明家庭”贺俊花家庭、“陕西好人”张妮、“陕西最美志愿者”郭玉虎等先进典型讲述自身事迹,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向模范学习。常态化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深入挖掘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大力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组建神木市农业农村局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25人,先后开展文明劝导、“三农”政策宣传、农业技术送培训下乡、改善人居环境、义务植树等志愿服务活动20余场次,有力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互帮互促结对帮扶见成效,成立“互帮互促创文明”工作领导小组,对帮扶的马镇镇刘杨家沟村进行实地摸底调研,制定《神木市农业农村局“互帮互促创文明”活动实施计划》,先后在帮扶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次,农业技术下乡辅导3次,一次性修缮更换全村路灯,逐步消除“脏乱差”现象,优化刘杨家沟村生活环境。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单位墙体、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德六礼、文明餐桌等内容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文明创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创建热情,增强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聚焦主责主业,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效结合。在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的过程中,始终与抓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特别是在全市范围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改善全市农村村容村貌。印发了《神木市农村人居环境逐村提升整治实施办法》,落实每季度打造1个人居环境重点示范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垃圾治理,全市累计出动人力3万余人次,清运农村生活垃圾20余万吨,集中清理室内外卫生1万余户。建成17个镇街垃圾填埋场并投运,88%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市推行57个“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模式的建制村,累计配备垃圾桶7700余个,垃圾箱3000余个,购置各类垃圾清运车759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共完成投资7800万元,建成大型污水处理厂(站)共计44座,日处理能力14万立方米,新建改造户厕已完成1388座,农村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管控。
文明创建提升了单位形象,提振了职工信心,激发了发展活力。文明创建永不停歇,神木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体系指标要求,重在日常、经常,持续提升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