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文明创建“三年行动”
2021年以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与文明创建双向融合。2022年,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持续开拓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
政治领航
打造文明标杆
在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过程中,永兴人民检察院以党建为引领,以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确保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和重要意义。
筑牢党性根基。以效果为导向,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每月一次,上下同题”的要求,以研讨为主进行集中学习。抓实“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常态化开展“政治大学习”“季度大轮训”“青年大讨论”等活动,不断筑牢思想根基。
强化支部战斗力。严格落实“四强”党支部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高度融合。组织方式上坚持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党建和业务一人管、一起抓;在工作方法上完善党建和业务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显现,“党建+”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介。
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廉政思想教育。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等专项活动,筑牢思想防线。
文化生活
营造文明氛围
永兴检察院从文化环境、文体生活、个体作品等方面,全面深入推进具有永兴检察特色的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美化院内环境,提升文化品位。在办公楼走廊开辟永兴检察文化长廊,以图文书画的形式,润物无声地提升干警检察职业道德。院史陈列馆、荣誉室升级改造,以永兴检察发展的光辉历程,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
丰富文体生活,彰显文化风采。成立气排球、羽毛球、摄影等兴趣小组,每年组织干警气排球、羽毛球等比赛;每年组织春、秋户外登山、徒步、拓展等活动,提升队伍凝聚力。在元旦、国庆、国家宪法日等节日节点,举行升国旗仪式,增强干警宗旨意识和爱国情怀。组织员额检察官、新任命干警进行宪法宣誓,提升干警法治意识和职业责任感使命感。
推介书香达人,积累文化成果。永兴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市检察机关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图书吧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学习载体。
榜样力量
弘扬文明风尚
在班子成员自我加压,自觉做好“五个表率”带动下,永兴人民检察院综合利用文明讲堂、模范交流、典型培育等载体,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
“请进来”与“走出去”,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邀请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曾宪国、罗永华等人到院里进行现场交流。利用本地红色教育资源,到黄克诚故居、何昆故居等地开展现场教学。开展“身边的好人”学习活动,激励全体检察人员奋力争当先进、争做文明检察人。
开展“三争三评”,强化实战先进带动。通过“三争三评”“我办案(事)我讲述”等活动,以良性竞争倒逼素能提升,全院践行“以实干为荣、以实干为责、以实干为能”的氛围浓厚。
“四德”建设,提升队伍文明素养。举办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好人好事分享活动,加强检察干警“四德”建设。举办“文明礼仪知识”“消防安全”“健康知识”等专题讲座培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培育文明、健康、绿色生活方式。开展文明干警、文明科室、文明家庭、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文明创建活动,浓厚文明创建氛围。
服务先锋
彰显文明作为
永兴人民检察院在切实履行检察机关职能的同时,更立足自身专业优势,鼓励党员和干警深入社会开展志愿服务,将文明创建的正能量向全社会辐射。
进一步充实志愿服务队伍,与党员“双报到”相结合,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和“我为群众巡一夜”活动,开展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和义务巡逻活动1000余人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宣讲活动30余场次,获评2016年—2020年郴州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追求卓越履行检察职能,各项业务工作持续保持全市第一方阵。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优秀办案团队、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考评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团队,所办理的案件获省级以上优秀案件、典型案例5个。检察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承办了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交流会和全市刑事检察业务交流会。
文明创建成果与检察工作开展高度结合、相辅相成,形成了文明创建与检察工作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良好局面,在各条线、各领域培养和储备一批既有“绣花功夫”又有“法治情怀”的新时代检察“工匠”,业务工作持续保持全市第一方阵,服务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彰显永兴检察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