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更藏卓玛)连日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纪委监委成立监督检查组,先后3次深入相关行业部门,围绕全市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出率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靶向监督,以问题整改为抓手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化,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地方、落到实处,护航乡村振兴项目规范实施运行。
“严”字当头,从严执纪问责推动形成高压震慑。聚焦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重点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等项目资金,市纪委监委做细做实项目资金监督,倒排工期推进,及时调度研判,确保监督工作推进有举措、有抓手,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截至目前,共梳理2021年以来问题线索9件,约谈提醒3次8人,党内问责1件2人。
“精”益求精,凝聚监督力量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督促相关部门梳理近三年来涉及乡村振兴项目清单,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共摸排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工程项目115个,精准分析研判,联合农牧和乡村振兴、财政、发展改革等职能部门发挥联动监督优势,聚焦责任落实、权力运行、问题整改等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整治和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确保项目资金走向明、落地快、见实效。
“细”处着眼,提级监督助力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市纪委监委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注重“小切口、深挖掘”,探索实施“三资”提级监督,选定21个村(社区)进行提级监督,覆盖率近50%。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农村“三资”管理领域专项监督检查3轮次,推动解决问题2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