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返现”换“马甲”亟须监管动真格

 

    明目张胆写“好评返现”情况变少,而是改为“扫码领红包”“评价+配图返现”等,同时不再要求消费者直接写“好评”,而是改为“全五星评价”“点亮全部小星星”等。这是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近日通过问卷调查和消费体察发现的一个新现象。

    编辑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该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而利诱之下,部分消费者的“好评”难免失真,导致其他消费者有可能被误导,从而作出错误的消费决定。

    “好评返现”不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的网络消费市场经营秩序,对信用评价体系造成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而“好评返现”诱导消费者作出虚假评价,则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也是对守规矩的商家的不当排斥。

    因此,面对“好评返现”改头换面,呈现多样化、隐蔽性发展,各地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有关专家建议,应在电商商家中抓一些典型案例来“敲打敲打”,而非泛泛地发布消费提醒、约谈相关平台等。用一些案例来“以案说法” ,可对广大商家产生警示作用,也可对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坚决抵制商家利诱,切莫为贪图小利,而助长不正当竞争之风。

 

当前:1版(2023年11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