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安宁市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称号

 

    本报讯(安文)近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名单。全国共有248个地方和单位上榜,云南省有17个,安宁市名列其中。

    长期以来,安宁市以“安定团结 本固邦宁”的创建品牌为目标,通过实施“一廊两带三群四楼”示范创建项目,打造“六个安宁”,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双促进、双提升。

    云南省安宁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统揽,以“工业辐射带动,城乡携手共建,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思路,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各领域、融入民族工作全过程,加强政治共同体建设,打造“担当安宁”。以增进“五个认同”为导向,加强文化共同体建设,打造“尚善安宁”。以推进共同富裕为导向,加强经济共同体建设,打造“幸福安宁”。以“融”为导向,加强社会共同体建设,打造“融荣安宁”。聚焦主线广泛参与、精准创建、全面推进,加强法治共同体建设,打造“平安安宁”。探索“民族团结+互联网”创建之路,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安宁同心云平台,实施企业帮带共建“同心同行·幸福安宁”专项行动,力所能及帮带安宁市各村(组)及磨憨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探索“企业+社区”“商超+社区”“产业+人才”“学校+社区”的模式,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推动各民族流动融居,打造“活力安宁”。

当前:B1版(2024年02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