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花处处开 幸福生活扑面来
——云南龙陵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硕果
◎ 段云姣

 

    初春,行走在龙陵县城,花桥河樱花绽放,绿化带上玉兰俏丽枝头,大街小巷干净整洁,车辆停放规范,行人遵守交通;龙山湖健康主题公园上的乡愁书屋里,人们在安安静静地阅读;全民健身中心里,打篮球、踢足球、跑步的健身人士正锻炼得火热……徜徉小城,生态之美、发展之美、文明之美扑面而来。

    近年来,云南省龙陵县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五大创建”为抓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县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龙陵县不断创新创建宣传工作,不断拓展宣传平台与渠道,努力实现全方位宣传。而这只是龙陵创建工作的一个侧影。龙陵县持续巩固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把文明创建工作抓在日常、融入经常。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全力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现在龙陵城一天比一天好,功能分区逐渐完善,城里还有绿意盎然的东坡森林公园、红色教育基地西山坡公园和一些‘口袋’公园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好去处。”县城居民岳东云在休闲广场边锻炼边说道,“龙陵城虽然不大,但春天花儿开、夏天绿意浓、秋天桂花香、冬天银杏黄,四季有景可赏。还经常能看见穿着红马甲的志愿者在大街小巷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加之各种市政设施逐步完善,我作为一名老‘龙陵’,感觉越来越舒心。”

    城市发展起来了,龙陵还以城市文明带动农村精神文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弄福村,是福地;把你我,来养育;共建好,美丽居;村规约,要牢记;爱国家,爱集体;讲政治,顾大局;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守法纪……”这是入选云南省首届“十佳村规民约”的龙陵县龙江乡弄福村的村规民约。

    “以前村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茶余饭后忙着赌博,这和社会进步极不协调。后来村里围绕乡风文明、婚姻家庭、美丽家园、遵纪守法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并引导村民认真遵守执行。”今昔对比,弄福村党总支书记蒋贵阳感慨道,现在村里的乡风更加文明、民风更加淳朴,实现了“完善村规民约、送走陈规陋习”的转变。

    龙陵县引导基层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切实发挥“一约四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持续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除了村规民约,村民也开始主动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人居环境大大提升;乡贤能人关注家乡发展,有的返乡创业,有的支招出力,群策群力共同发展家乡;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这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共创成县级及以上文明村107个、文明乡镇8个,全县文明村创成率92.24%、文明乡镇创成率80.00%;创成县级及以上文明单位65个;全县128所中小学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创建率达100%,共创成文明校园56所,全县文明校园创成率43.75%;创成县级及以上文明家庭43户。

    同时,龙陵县还打造了务实管用的志愿服务项目,新储备“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医疗健身、科学普及”等志愿服务项目32个,全县志愿服务项目库入库项目57个。

    据龙陵县文明办相关领导介绍,龙陵县将继续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接续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美丽龙陵”,持续推动经济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丰富志愿活动形式,倡导文明新风,让全县“文明”之花绽放得更加灿烂。

当前:B1版(2024年03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