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以法治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文明,是一个城市最亮丽的底色,也是衡量城市居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标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区域综合竞争力,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各级各方面及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和期盼。
近年来,河池市先后研究出台了《河池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池市文明行为促进规定》(简称“两条例一规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引领推动城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使得河池市文明城市创建纳入了法治化轨道;印发了《河池市民文明手册》,号召广大市民共同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力。
“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和规范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养犬管理,创造更加干净整洁、文明和谐、舒适宜居的城市生活、工作、创业环境,改善河池市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魅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六新河池’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秘书科科长蒙国侃表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涉及方方面面,涵盖范围很广,涉及领域众多,河池人大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出台两部条例和一个规定,为城市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我们执法有法可依、有尺有度,在工作中更得心应手了。”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覃江介绍,2024年1月至3月,该支队强化综合环境整治,营造良好社会秩序,在市城区教育纠正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物料、乱倒垃圾、乱搭乱盖、违法张贴户外广告行为等4260余起,清理乱贴乱挂横幅10余处,拖离违法停放非机动车辆208辆;修剪苗木3120余株,摆放时令花卉5000余盆,促进城区市容市貌更加整洁、美观。
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加强在城区主干道、商业区周边、严管路段的执法力度,对不礼让行人、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今年1月至3月底,市城区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行为9441起、违停行为17115起、不戴安全头盔行为1661起,城市主要路口安全头盔佩戴率达70.9%,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的素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人人参与。市教育局以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创建工作,一年多以来,城区各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校园标语、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向广大师生宣传创城的意义和具体要求,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同时,向学生和家长发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书签2万张、海报2000张、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手册3万册,从教育学生入手,带动家长,影响社会。
“两条例一规定”出台和文明手册的印发,为河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居民垃圾分类习惯逐渐养成,环境卫生干净清洁;交通出行环境悄然改善,遵守交通秩序成为市民自觉行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蔚然成风;左邻右舍更加友善,社区生活更加温馨……如今,文明已融入河池人的日常,成为生活中最美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