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4月24日电(记者 李黔渝)贵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近日联合制发《贵州省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根据方案,贵州将继续分区域划档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贵州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78元/月,增幅6%。贵州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818元/年,增幅12%。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在逐步提高。贵州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1800元/月提高至190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1300元/月提高至1400元/月。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贵州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孤儿养育标准执行。新方案从今年4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