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砚山县: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接地气切实际见实效
◎ 云环

 

    近年来,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出了一条具有砚山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加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与乡村生态振兴、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统筹推进,科学编制印发《砚山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结合砚山县农村实际,充分考虑区位条件、人口集聚度、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等要素,因地制宜推广集中、分散、纳管、资源化利用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确保农村污水治理方式接地气、切实际、见实效。

    以“七彩砚山——母亲湖保护行动”为主线,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解决农村“两污”治理工作的突破口,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补助,实施了一系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投入资金5000万余元在6个乡(镇)25个自然村,组织开展了以饮用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以及畜禽粪便处置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成了日污水处理能力15-80立方米的系统25套(座)、庭院式污水处理池43套、自然氧化池13个、卫生旱厕(公厕)12座、沤肥池50余口等,修建污水收集沟(管)3万余米。

    建立健全运维机制,强化设施运行监管。印发《砚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非正常运行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探索资金保障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各乡(镇)督促指导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和检查,针对存在建成设施停止运行、运维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指导乡(镇)推进整改并核算建成设施后续管护费用按程序上报审批,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经费得到保障。同时对辖区内已有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排查,动态掌握污水治理现状,加强已建设施问题整治,确保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应有作用和效益。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考核工作,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范围。加强资金协调保障,从2023年省级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260万元,用于补助全县11个乡(镇)1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需资金。同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中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目前,砚山县已完成34个美丽村庄项目和1个特色村寨项目投资4073万元,其中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约747万元。

当前:B2版(2024年05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