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清)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委文明办、市创文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联合印发《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方案》,提出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同时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清单。
加大宣传引导。十堰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入理解把握,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立体宣传。各执法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把《条例》的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用《条例》规范言行,增强文明意识。
加强执法监管。十堰各执法单位要坚持以完善制度、规范执法为关键,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条例》执法力度,敢于碰硬,把单纯依靠教育倡导的“软引导”转变为兼具依法治理的“硬约束”,通过严格执法提高遵守《条例》的自觉性。要紧密配合、联动作战,形成严密的联合执法网络,对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违法者无机可乘。
加强监督检查。十堰各地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找准方向、瞄准重点、多措并举,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特别是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发生,确保《条例》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