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仅就养犬看,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2022年度中国城镇犬只数为5119万只。然而,有些人在养犬的过程中,却忽视了对犬的管理和训导,导致犬的行为失控,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一些地方规范养犬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陆续出台,但犬只伤人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城市养犬的人越来越多,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频频被曝出,犬伤人事件屡禁不止。
养犬带来的一些问题成为影响人们日常生活安全感、幸福感的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今年2月5日发布6个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强化养犬有责、养犬负责意识,推动形成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养犬氛围和环境,倡导文明养犬、依规养犬。
实际生活中,却有很多的饲养人存在“相信自己的犬不会伤人”“我家狗不咬人”的侥幸心理,不知道、不了解、不熟悉养犬法律法规,遛狗不拴链绳,导致养犬乱象频发。此次最高法引用的案例中,司法机关判决:明确禁止饲养的大型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饲养人均应承担全部责任,再次厘清了法律边界,强调了危险动物饲养人的法律责任。最高法公布禁养犬伤人的典型案例,给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也给养犬人敲响了法律警钟。
养宠的文明“链绳”,不能松开。犬只治理给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带来了很大的风险挑战,给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犬只管理上,各地相关部门应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大对违法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让不文明养犬行为付出应有代价,还人们一个安全的公共空间。
养其他宠物也一样,文明守法是每个宠物主人的责任。养宠人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做到文明饲养、依规饲养,携带宠物出行,也要携上规则、记住安全、扛起责任,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协调、统一养宠快乐和养宠安全,是社会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法治建设应当关注的内容。加快推进司法解释制定和完善,严格落实危险动物致损责任,统一裁判标准,解决法律适用中的争议。为养宠人士提供行为指引,引导其充分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养宠,文明养宠,关键靠养宠人的自律,我们每位养宠人要增强自律意识、强化自律行为、规范养宠行为,做文明、自律、尽责的养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