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别丢了“公益心”

 

    滥设下属机构,肆意扩大业务范围,以牟利为目的对社会大肆销售职业技能培训证书;违规向企业颁发“中国”字头荣誉证书、建立“中国”字头基地、主办“中国”字头论坛会议;违规使用带“中国”字头机构对外宣传报道和进行虚假宣传……6月23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决定对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

    编辑点评:从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此番的披露和权威媒体此前的多次报道来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管院”)把追逐利益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大肆售卖证书、违规发放荣誉等,难怪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通告中,将其行为定性为“严重损害事业单位形象,严重偏离公益属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权益,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稳定”,撤销其登记并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可谓是咎由自取。

    中管院被撤销登记,再也不能享受“中”字头事业单位的行业地位、社会荣誉,无疑是个沉重警示——事业单位别丢了“公益心”。事业单位是提供诸多公益服务的重要载体,公益性是其最大属性,要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即使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合法收入,以及接受捐赠、资助,但都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在业务范围内合法取得,不能完全将“事业”当生意过度开发。即使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也不是法外之地,正风反腐没有禁区。中管院被撤销登记同时也警示:相关部门对此类事业单位应强化监督,防止下一个“中管院”危害社会。

当前:1版(2024年06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