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县持续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 乐东文

 

    今年以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紧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海南文明岛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任务落实,突出做好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136”创建和夜巡工作机制,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域推进,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分包创建点位,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层层细化任务,各点位明确创建直接责任人,形成“层层明确目标、层层包联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良好局面。
    二是聚焦乡风文明,推进移风易俗“七个倡导”,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在全国率先建立法官全过程参与的“一站式受理、多部门对接、一揽子调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率先实现“一镇一法治服务中心”,获评“全国法院十大最具特色一站式建设优秀改革创新成果”,作为全省唯一案例入选第四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由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推介。
    三是坚持共建共享,采取定人、定时、定点的“三定”管控和机动巡查、集中整治打击的方法,对农贸市场、周边超市门店经营、流动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实行常态化管理,有序开展户外广告清理、道路市场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四是深化文明实践,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205个,实现县镇村三级全覆盖。同时坚持整合和共建融合,因地制宜将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站、农家书屋、法治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各类阵地整合贯通,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图书馆“三馆”共建,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入志愿助学、移风易俗、普法宣传等内容,活动开展主题丰富、形式多样。

当前:A3版(2024年07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