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怀“国之大者” 守好绿水青山
——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 樊永涛

 

    夏季的高原,天气依然复杂多变。黄河从巴颜喀拉山北麓发源后,溪流汇聚,首先注入扎陵湖,再经过一番回旋,穿过峡谷,流入鄂陵湖。这里是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境内的黄河“姐妹湖”扎陵湖和鄂陵湖,也是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的核心区域。湖水深青、草地翠绿、云朵低垂,藏羚羊、藏野驴等野生动物徜徉嬉戏。

    进入县城,石碑上“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的字样鲜艳而醒目。2021年10月12日,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在总面积达3.17万平方公里的黄河源园区中,1.82万平方公里属玛多县,涉及黄河乡、扎陵湖乡、玛查理镇和共石峡镇两乡两镇24个行政村。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玛多县胸怀“国之大者”,突出生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和永续利用,以国家公园体制建设为抓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徐徐展开。

    生态“成绩单”格外亮眼

    在玛多县,牧民们放下了牧鞭、当上了管护员、端上了“生态碗”、吃上了“绿色饭”、走上了致富路。

    这一转变,要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说起——玛多是一个纯牧业县,草场、牛羊是牧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基础,当时,人口不到1万人的玛多县提出“突破百万牲畜”的目标。一时间牛羊大量增加,最多时发展到1979年的67.8万头。

    然而,大量发展牲畜的后果是草场退化,沙化加剧,鼠害泛滥,4077个湖泊减少到了1800多个,2004年初黄河在鄂陵湖湖口一度断流,“千湖之县”名存实亡。牛羊无草可吃,牧民收入锐减。2002年,玛多县从曾经的全国“首富县”变成了省级贫困县。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尝到了大自然报复的恶果,人们“幡然悔悟”。借着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推进的东风,玛多县按照山水林草湖系统治理的要求,统筹实施了总投资10.13亿元的生态保护基础设施、三江源二期工程、退牧还草、退化草原人工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通过生态修复,玛多县生态“成绩单”格外亮眼:2018年青海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位列全省6个“生态环境质量变好”县之一;扎陵湖、鄂陵湖湖泊面积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大74.6平方公里和117.4平方公里;黄河源湖泊数量由原来的4077个增加到5849个;湿地面积增加104平方公里;草地综合植被盖度达56.3%。截至目前,累计完成黑土滩治理57万亩,退化草原补播30万亩,退化草地改良25万亩,沙漠化防治24.09万亩,重点沼泽湿地保护25.79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控835万亩。

    为了保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缓解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玛多县积极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全县3378.84万亩可利用草原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其中2511万亩可利用草原实行禁牧管理、867.8万亩可利用草原实行草畜平衡管理,涵盖全县所有牧户。同时,设置生态公益岗管护员3128名,政策性补助收入成为牧民收入的一部分,并且比例不断增加,生态保护政策性收入占到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7%。

    不仅如此,为保护黄河源头生物多样性,确保珍稀物种栖息地不受威胁,更有效地保护好黄河,2018年5月27日,玛多县政府发出通告:禁止在扎陵湖—鄂陵湖、星星海自然保护分区开展一切旅游活动。

    曾经的“伤疤”被慢慢修复,“千湖之县”回归到人们视野中。

    从“细枝末节”守好绿水青山

    正所谓胜不骄,败不馁。玛多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平均海拔4500米的自然环境,加之大风日数多,加剧了天然草地的干旱程度,而且加重了剥蚀表土、推移沙丘、草地沙化的进程,唯有从“细枝末节”守好绿水青山,方能缓解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资源配置矛盾。

    2021年5月22日,玛多县发生7.4级地震,全县1.45万人受灾、1665栋房屋受损。

    开启灾后重建工作后,建筑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消纳和外运成为难题。为此玛多县遵循“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态治理上运用新思想、新方法,通过修建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全县范围内拟拆除的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收纳、破碎分离,按照“可回收、可利用”的原则,制作水泥砖、空心砖,用作环保建材投入到重建项目中。

    “截至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产砖50万片,不仅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而且推动形成绿色节能、经济环保的垃圾处理新理念、新模式。”玛多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旭秀说。

    生态环保的参与者更离不开玛多县的居民。随意走进路边的一家商店,发现当地群众早已适应了不用塑料袋的生活,除了商家提供的极易降解的纸袋,更多人都自备了布袋。从2019年起,玛多县规定禁止销售、提供、使用塑料袋,倡导低碳、节俭、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这一规定也得到了大家的拥护。

    玛多县年平均气温零下4摄氏度以下,每年需要供暖的时间超过11个月,冬季漫长且寒冷。为此,玛多县率先在全省开展清洁供暖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县城清洁能源四个片区项目、花石峡镇煤改电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已建成的清洁能源供暖全面取代原有陈旧、低效、严重污染环境的燃煤锅炉,每年可替代标准煤20712吨,减少碳粉尘排放14084吨、二氧化碳排放51635吨、二氧化硫排放1554吨、氮氧化物排放715吨,为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依托光伏产业的发展,在玛拉驿村建设玛多县10兆瓦扶贫光伏电站、4.4兆瓦光伏扶贫电站各一处,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从鄂陵湖出发,黄河如一条青色动脉,在高原的大地上流淌,面朝黄河,一江清水向东流,所有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份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答卷,更是一份写在人民心里的答卷。玛多县把绿色发展置于“国之大者”中去考量,用饱含“绿色含金量”的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地走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当前:B1版(2024年07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