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即将迈向新阶段

 

    本报讯(徐可)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这标志着宿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由规章约束阶段迈向依法强制施行新阶段。

    据介绍,为切实抓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弥补宿迁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进一步健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形成责任明晰、分类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根据宿迁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安排,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条例(草案)》。

    据悉,在《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中,宿迁市城管局始终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多次邀请县(区)城市管理部门、环卫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开展街道、社区、小区的生活垃圾管理调研,先后赴扬州、苏州等地学习生活垃圾管理经验。在《条例(草案)》形成后,该市城管局还在相关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各界反馈的意见,多次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修改,最终形成了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共八章,五十二条,是立足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状,在吸取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理顺了政府、社会、企业、居民等各方主体职责,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具体要求,形成从源头减量到末端处理全过程的管理规范,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体系。”宿迁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当前:B1版(2024年08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