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地理标志促进和保护条例》正式出台

 

    本报讯(左文东 赵阳)7月31日,江苏省淮安市政府召开《淮安市地理标志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从发布会上传出消息,该《条例》是全国首个地级市层面出台的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条例》共计18条,从立法层面为淮安市地理标志的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工作提供了全面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着眼解决地理标志重申请轻运用、品牌建设不够等问题,通过制度设计,为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供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以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制定专门法律法规的部署要求,通过强化地标法治保障护航淮安地标产业更高质量发展,2023年,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开展地理标志地方性立法工作。在多方支持配合下,按照立法程序,《淮安市地理标志促进和保护条例》经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批准,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乡村振兴、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淮安市立足资源优势,以地理标志商标为突破口,注重挖掘培育、强化全面保护,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与特色农业融合发展,打造出“盱眙龙虾”“洪泽湖螃蟹”“蒋坝螺蛳”等一大批颇具影响力的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地理标志商标131件。

当前:A2版(2024年08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