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民生“福利单”来了

 

    本报讯(陈永权 冯婷)笔者近日获悉,湖北省武汉市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制定《武汉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武汉标准2024》)正式印发,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大领域,对22个大类、79个具体项目,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

    武汉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标准2024》在旧版武汉标准的基础上,对照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对部分服务项目进行了“增”“提”“调”,涉及服务事项共计52项,占总项目数的66%。其中,新增“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1项,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等3项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调整了“农村危房改造”“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48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等。

    《武汉标准2024》以条目式清单,向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份可以依法享受的“福利单”和权益保护的“明白卡”:

    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方面,该标准明确,对0至6岁适龄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接种率达到90%以上;对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按规定补助保教费和伙食费;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等。

    在劳有所得方面,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企业参保职工、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在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方面,要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辖区内18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可享受免费体检、随访等健康服务;为8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或属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等。

    在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方面,对公租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事项服务标准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提出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等。

    在文体服务保障方面,公共文化场馆要免费开放,每年为农村乡镇开展送戏曲等文艺演出活动。此外,在优军服务保障方面,对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特殊群体集中供养等事项服务标准均作明确的规定。

    武汉市发展改革委称,下一步将抓好落地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普惠便利共享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当前:B1版(2024年08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