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西县 落实“十条硬措施” 加强防溺水管理工作
◎ 马鉴良 那宏伟

 

    近年来,河北省迁西县通过落实“十条硬措施”,真正形成了联防联控防溺水工作机制,确保了防溺水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建立完善防范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体系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庭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构筑坚固安全防护墙。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防溺水工作专班和督导组,落实“安全防护、巡查检查和隐患治理”等领导分包责任。

    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村(居)严格落实防溺水工作第一责任,摸排危险水域及涉水场所,摸清“权属主体、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绘制危险水域地图,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安排专人包保、巡查巡逻,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防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

    明确水域管理责任。各类景区、林场按管理权限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河流、水库、湿地等涉水区域管理。矿山企业负责生产矿山涉水矿坑、山塘、工程坑洼、槽探(浅井)、地面沉陷积水区等涉水区域管理。各乡镇负责历史遗留、责任灭失矿山企业遗留涉水区域的管理。各水域管理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水域管理,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逻,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

    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县委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街道(村居)、学校、社会全方位开展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浓厚的防溺水宣传氛围。鼓励采用有奖举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群防群控。

    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学生家长、网格员、巡防员、志愿者”等组成巡护队伍,对辖区内池塘、水库、河流、建筑工地水坑等水域,围绕“安全隐患、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限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好防护和警戒设施。

    突出重点水域管控。建立健全水域看管制度,组建水域看管员队伍,确保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看管“两个全覆盖”。签订安全看管责任书,制定看管责任清单,明确每名看管员负责水域的范围、里程和时段等,做到人员到位、看管到位、责任到位。特殊天气、特殊时段要强化溺水高风险水域管控,落实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情况。

    建立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健全督查督导机制,采取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工作台账建立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溺亡事故的,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救援队伍建设。根据职责分工编制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科学施救,尽最大努力搜救失联人员,抢救受伤人员,确保溺水突发事件及时高效处置。大力推进社会力量救援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救生、救援知识宣讲,推动社会搜救队伍参与防溺水巡逻、劝导和救援工作。

    该县通过落实“十条硬措施”,真正形成了联防联控防溺水工作机制,确保了防溺水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当前:B4版(2024年09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