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师道尊严,优化强师惠师举措

 

    编者按

    9月10日是教师节。为全面展示人民教师时代风采,让尊师重教在全社会深入人心、蔚然成风,各地开展了一系列有温度有深度的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与此同时,为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提振师道尊严,各地也与时俱进优化强师惠师政策举措,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题中之义,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由之路。尊师爱师、惠师强师不应止于教师节这一天,更需融入日常、化作经常。

 

    擦亮尊师重教的时代底色

    ◎ 王学明

    人们常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他们传授给我们知识,伴我们一路成长。从“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到“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再到歌曲《每当我走过老师的窗前》,无不表达着人们对教师的尊敬和感激之情。正是教师的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为国家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栋梁之材,推动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因此,教师让人敬仰,让人感恩,让人记忆。

    近日,全国各地都在举办丰富多彩的庆祝教师节活动,表彰优秀教职工,举办教师节文艺晚会,看望慰问科研教学一线教师,甚至有的商家还开展教师购物优惠活动。值得一提的是,各地还将通过开展“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为广大教师送上节日问候和美好祝福。我们可喜地看到,社会上关心、理解、支持教育以及尊师重教的氛围愈来愈浓。笔者相信通过这些活动的举办,让广大教师获得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满足,提升了广大教师的归属感和职业幸福感。

    时代进步需要教师,社会发展更离不开教师。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应该成为老师们收获感激与问候的时节。古语云“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尊师重道不仅是对教师职业的肯定与认可,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我们也应看到,社会尊师重道之风的形成,除了需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去引导,还需要社会各界多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比如,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提升教师待遇,等等。只有让更多的教育政策“大红包”落地生根,广大教师才会充满职业感、幸福感,才会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进而推动整个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为教师亮灯”表达“心的尊重”

    ◎ 樊树林

    今年教师节主题是“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教育部将推动出台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等,其中要求各地继续开展 “城市亮灯”感念师恩活动。

    曾记得全国第33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倡议城市地标建筑在9月10日教师节当晚参与到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中来。自此,“为教师亮灯”活动也成为这几年教师节各地的例行动作。“为教师亮灯”,是对教师地位的肯定,是对教师职业的崇敬,更是对广大教师的最高礼仪。今年的“教师节亮灯”也将如约而至。

    尊师重道的儒家传统向来被视为儒家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教师具有相当高的地位,与天、地、君、亲相提并论,具有同等的权威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教师这种身份天然地具有一定的道德地位和权威。“黑发积霜织日月,粉笔无言写春秋”——进入新时代以来,作为文化传承和文明传递的广大教师,立足三尺讲台,怀着对教育事业的敬畏和热爱,在挥洒汗水的同时点亮了一个个孩子的希望,支撑起了这个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受到社会广泛的赞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教育,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必须让尊师重教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在教师节这个特别的日子里,“为教师亮灯”尽管只是一种仪式,但在教师节用这种仪式感,足以能唤起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的尊重,唤起对教师辛勤付出的认可。

    为教师点亮的每一个灯盏,都能发出光亮,这光亮不仅闪耀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也要闪耀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应该看到,尊师重教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文化导向,而且已经成为各国提高国民素质、推进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在“为教师亮灯”的同时,笔者更希望各级政府部门能够真正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放在重中之重地位,在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待遇、教师专业化成长等方面开“一路绿灯”,而对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项工作安排亮起“黄灯”,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

    让教师真正成为颜值最高的职业,让广大教师真正有获得感和存在感,需要党和政府持续的关怀,需要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内心的最大认同,只有这样,广大教师才能大声说:“我骄傲,我是人民教师”;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按照教育家精神的要求争做“大先生”,才能认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出更多的实现民族复兴的接班人!

 

    维护教育惩戒权,维护教师的职业权利

    ◎ 雷泓霈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

    可以说,教育惩戒权属于教师最基础的职业权利,此次出台的《意见》,再次为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撑腰。

    教育不仅是一种唤醒,更是一种约束、规范和推动。对于那些屡教不改、错误严重的学生,必须进行适时且有力的惩戒。惩戒一则可以彰显教师职业权威性,维护基本教育秩序;二则可以灌输“犯错必受罚”的观念,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强化自律。

    不容忽视的是,这些年,随着“快乐教育”“赏识教育”被部分人奉为经典,我们在强调学生权益、家长权益,维护学生自尊的同时竟不知不觉忽略了教师教育惩戒权。教师在批评和处罚学生的过程中,稍有瑕疵差错,马上就会受到家长和学生举报。而教育行政机关面对这种举报,时常宁愿牺牲教师权益以平息事态 。这使得教师在行使职责时步步为营,生怕“触线”,造成教师教育惩戒权在全国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大面积边缘化甚至坍塌。

    《意见》发布为这一困境带来了转机。这不仅是对教师职业尊严的捍卫,更是对教育本质的深刻反思与回归。

    其一,社会主体、教育管理者,对教师的评价、管理和约束,不能动辄剥夺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各方对教师的积极的惩戒要“维护”。在“维护”中理解老师,在“维护”中帮忙而不添乱,在“维护”中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在“支持”中激发教育的正向力量。维护教育惩戒权是对教师职业尊严的维护。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的职业尊严和教育权威需要得到保护。当教师拥有适当的教育惩戒权时,他们的教育职责得到了更好的履行,职业尊严也得到了相应提升,不仅有助于教师社会地位提升,还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

    其二,对来自教师的积极管教,“积极支持”才是正确态度。面对教师的惩戒,只有家长支持了,学生才能得到震慑和威慑,才能产生向好向善的综合教育效果。只有全社会积极支持教师履行职责,教师才能消除后顾之忧,大胆去管,有利于提高教育公信力。

    我们相信,这种国家意志能够赋予更多对教师教育惩戒权的信任,增加全社会对教师的尊重理解并转化为教师管理学生、推动正向教育的发展力,让良性教育生态回归,让教师带着教育惩戒权行走在每一个负责任的教育时空。

    同时,维护教育惩戒权并不是孤立的举措。它需要与教育系统的其他改革措施相结合,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等,通过尊师惠师强师,构建一个更加健康的教育环境。

 

   感念师恩

    郑千山 作

 

当前:A3版(2024年09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