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

 

    本报讯(辛戈)为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部署安排,近日,山西省司法厅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规范和加强山西省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是落实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教育部门,指导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高校要整合现有法律诊所、学生社团等资源,为志愿服务提供场地、设备、经费等保障和支持。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加强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健全完善准入退出、质量监督、学习培训等制度,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法律援助机构和受法律援助机构委托的高校,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计划,发布真实、准确、完整的招募信息,组织好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相关工作。此外,法律援助机构要指导法学专业、具备法律知识的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或者通晓特殊语种、手语的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提供语言翻译、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法律援助相关服务。

 

当前:A1版(2024年09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