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多次闪婚闪离”并非多管闲事

 

    近日,“女方多次与不同对象闪婚闪离应提醒”冲上微博热搜。起因是,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当发现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结闪离,或者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认识几天就申请登记时,该局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提醒,尽量让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彼此后再来登记,避免因骗婚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和彩礼损失。今年共对3位“闪结”的男方当事人进行提醒,事后发现女方确实存在通过结婚骗取彩礼嫌疑。

    编辑点评:近年来,闪婚闪离事例并不少见。其中,既有冲动式闪婚闪离;也有“欺诈式”闪婚闪离,导致被骗方的经济、精神均受到损失。

    和睦稳定的婚姻与家庭关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闪婚闪离事例的不断增多,不利于家庭和社会稳定。尤其是“欺诈式”闪婚闪离,既严重扰乱婚姻登记秩序,也有可能让被骗方在心理上遭受重创,不敢踏入婚姻的殿堂。

    由此而言,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要求婚姻登记工作人员遇到“女方多次闪婚闪离”,要予以提醒,并非多管闲事。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是民政部门的社会责任。更何况,“欺诈式”闪婚闪离属于骗婚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还可能构成诈骗罪,所以当发现可疑情形,工作人员有提醒甚至报警的义务。面对此类骗婚行为,依法严惩、事后补救固然重要,但事前预防更为关键。

当前:1版(2024年09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