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渡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推进移风易俗
◎ 杨雪娟

 

    今年以来,云南省弥渡县纪委监委坚持先立后破、立破并举,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全面推广的路径,因地制宜,多举措稳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移”出新风尚、“约”出新风气、“引”领新生活。

    弥渡县纪委监委建立“室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协同配合,组建联合调研督导组,深入8个乡(镇),通过集中或单独访谈乡镇及村组干部、自然村红白理事会成员、乡村客场负责人、普通村民、离退休干部等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代表,了解移风易俗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找准移风易俗过程中存在的堵点卡点难点问题。同时,下发自查自纠通知,督促全县村(社区)党员,特别是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村居民小组中的党员干部,对近三年违规办理红白事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通过梳理排查村两委人员、农村党员红白事办理申报材料,倒排检查客场承办红白事登记情况等方式,对农村红白事进行“大起底”,严查瞒报漏报行为。

    该县纪委监委还积极探索创新廉洁文化载体,一方面以活动引领、典型引领等为抓手,围绕“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主题,编创一批花灯宣讲文艺节目,涵盖喜事新办、厚养薄葬、整治不良风气等方方面面,通过送戏下乡,把文明讲到群众心坎里。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志愿服务队作用,破除陈规陋习,教育引导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红白事办理制度,进一步对红白事办理的天数、菜品等进行规范,从制度上保证“干部职工有规定、村民群众有约定”,提升群众抵制陋习、共行新风的积极性、自觉性,推动乡风文明取得大变化。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职责推动移风易俗,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好。”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当前:B2版(2024年10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