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0月24日电(记者 陈凯姿)记者从24日举行的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违规行为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为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海南于今年出台了建筑垃圾有关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出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具体要求;对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提出强制性要求,同时针对性提出居民装饰装修房屋、村(居)民自建房屋排放建筑垃圾要求,并规定了处理方式。此外,规定还要求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利用处置实施电子“三联单”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管理。
记者了解到,该规定还更加具体地明确了施工、运输、消纳设施和场所运营单位等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对单位“非指定场地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鹏表示,该规定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海南建筑垃圾规范化治理,为提升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