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蒙山县主动作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出彩出新
每逢早晚上下班交通高峰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城主次干道的主要路口,常常能看到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在规劝不文明行为,协助交通警察引导文明交通出行。
近年来,蒙山县注重文明风尚培育、持续推进常态化管理、完善创建为民工作机制,以正向激励调动创建积极性,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促使群众言行文明有礼、城市管理规范有序、长效机制利民有效,文明城市形象逐渐显现。
深化文明风尚培育
9月以来,蒙山县在新媒体平台设专栏推出文明风尚培育经验稿件,对文明创建工作文明风尚培育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系列报道;蒙山县文广体旅局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链条保护传承的“蒙山模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青团蒙山县委汇聚团员青年力量,提升志愿服务效能……该县各单位以文明创建为媒,主动作为,不断推动文明风尚培育工作出彩出新。
蒙山县以文明城市指标体系为导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风尚培育纳入“红榜”通报表扬,强化正向激励,推动形成“党政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文明城市创建格局。
深化文明实践,引领新风。今年以来,蒙山县以“蒙山是我家 创建靠大家”为主题,广泛开展“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烟头不落地 蒙山更美丽”等活动30余场次,通过引导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带动全民文明实践。同时,蒙山县组织餐饮、快递等各行各业代表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题培训班,落实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文明风尚行动,提升文明素质,展现城市文明形象。
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新风。自2023年12月蒙山县列入自治区移风易俗试点县以来,当地在5个试点村因地制宜推行移风易俗“五个统一”工作法,广泛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移风易俗主题实践活动,因地制宜实施统一操办规模、统一宴席标准、统一服务队伍、统一礼金上限、统一监督管理,涵养文明乡风。
推进文明规范管理
目前,蒙山县实施辖区管理和职能管理互补的“双街长制”,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有效推进的工作局面,让文明城市创建成效看得见。
今年4月以来,蒙山县采取“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维护”模式,在各单位开展五级责任管理基础上,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常态化管理,并在每周五坚持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创建出份力”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做到小问题消除在网格、大问题专项治理、老问题积极引导,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推动文明创建融入日常、干在平常、抓在经常。
与此同时,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我们的夜宵摊点搬过来有两年了,一开始有顾客还找不到我们,后来用了标识牌引导,现在生意不仅恢复了,下雨天还能正常出摊。”经营夜宵摊点的吴老板积极响应城市管理要求,由长寿桥头小空地往下挪了20米至流动摊位安置地,与其他经营者一起守好城市“烟火气”的同时,又维护了市容市貌。
在城市管理过程中,蒙山县疏堵结合,主动调研需求,引导安置,群众积极配合。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门前环境卫生三包、背街小巷管理、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上,群众主动加入门前秩序管理、参与社区改造等事项商议、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遵守文明出行规定、参与志愿服务……越来越多群众自发加入城市建设队伍,实现群众从“袖手看”到“拍手赞”,再到“动手干”的转变,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更加浓厚。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日前,作为全区唯一一个连续四年(2020至2023年)获“轻微变好”的县份,蒙山县在2024年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
在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蒙山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和开发并举,探索出了一条走“生态路”、打“山水牌”、吃“绿色饭”的实践转化路径。
蒙山县相继出台了《蒙山县绿色转型规划(2022—2035年)》《蒙山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重要文件,为加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明方向、划重点、定目标。同时,该县严格狠抓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突出问题结果导向,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整改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个性清单问题整改工作。
长坪瑶族乡青山如黛,天书侠谷景区空气清新……蒙山县的生态之美,既是大自然的馈赠,更是当地部门日益重视生态文明、久久为功持续建设的成果。
近年来,该县强化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3年,全县空气优良率达99.5%,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全年管控目标。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良好,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全年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