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利用电商平台“期限内无理由退货”规则,通过“买真退假”骗取巨额货款。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罚金11万元。
编辑点评: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消费者购物便利性大大提高,平台规则也在不断优化与更新。然而,伴随着购物便利性的提升,尤其是在“无理由退货”这一消费保障措施的背后,电商平台也暴露出不少潜在的法律与道德风险。
“买真退假”行为不仅损害了商家的利益,也破坏了电商平台的公平交易秩序。电商平台的“无理由退货”政策原本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使其在购物过程中能够享受到更为便利的售后服务。但如果消费者通过虚构退货理由退还使用过的商品,或者退款不退货,实际上是在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应得的利益,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对诚信的践踏,最终只会得不偿失。
在网络购物日益普及的今天,买新退旧、退款不退货等利用电商规则漏洞“薅羊毛”的案例并不少见。一些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失,抱着“占便宜”的心理以身试法,只要触及法律红线,就要为此付出代价。胡某诈骗案是一次对电商规则漏洞的深刻警示,也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它提醒每一个消费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利用法律与规则的漏洞“薅羊毛”,要增强法律意识与诚信意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而电商平台也应更加注重规则的制定与完善,防范恶意利用漏洞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商业秩序。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在法律的框架内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促进电商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