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三段递进”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 方南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形成“前端预防治理、中端多元解纷、末端审判延伸”的三段递进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抓前端 筑牢源头治理防线

    港北区人民法院坚持把诉前阶段,作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和前端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坚持协同共治,绘就“同心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辅导站,帮助纠纷当事人做好诉讼风险评估,引导其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诉讼辅导团队联合院聘专职调解员、“律师工作室”值班律师等驻院多元纠纷力量,共同做好诉前调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完善与司法局、交警队等相关部门以及中小微民营企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之间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构建分层递进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路径。

    创新工作方式,增强“驱动力”。积极构建“法院+”多元解纷模式,吸纳29家调解组织、100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参与案件调解,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切实以高效率、低成本化解市场主体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主体强化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减少和避免纠纷的产生。

    抓中端 促推纠纷实质化解

    该法院将“实质解纷、争创无讼”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

    品牌建设做实“精度”。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案件区域分布等因素,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入手,全力打造“一庭一品牌”。根据各庭室业务范围规划品牌创建活动,以品牌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擦亮社会治理新名片,不断拓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广度与深度,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诉内化解彰显“柔度”。坚持把握好庭前、诉中和判后“三个节点”,加强庭前诉讼调解、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判后答疑解惑,力促调解案件及时履行和生效裁判自动履行,切实减少执行衍生案件。

    末端纾解做实“深度”。深化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健全“执前督促+和解”机制,对能够当庭履行以及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或已经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进一步推动审执衔接。

   抓末端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该法院精准把握区域发展特点,深度参与基层治理,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需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以党建创新激活诉源治理效能。坚持党建引领,依托“基层党组织+法庭支部+主题党日”,打造“党建+共建”工作模式,对涉土地权属、邻里矛盾等乡村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形成化解思路,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动员功能、模范作用、参与意识,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以能动司法破解综合治理难题。变“坐堂审理”为“上门走访”,坚持以“村居走访、企业走访”为主要手段,着重走访案件多发的乡村,确保“止纠纷于未发”,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更加及时精准。

    以强化宣传提升基层治理共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七进”活动等载体,大力宣传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流程和便民、高效、成本低等特点。2024年以来,该院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在新媒体平台发布民事案例宣传20余篇,以“鲜活案例+法官说法+法条链接”讲好法治故事,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前端治理、多元化解”的共识。

 

当前:B3版(2024年11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